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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> 财税知识 >> 企业发票停供通知
企业发票停供通知市局已停止印制以下12种发票: 1、《上海市公证费统一发票》(电脑版); 2、《上海市公证费统一发票》(手工版); 3、《上海市基层法律服务统一发票》; 4、《上海市律师服务统一发票》; 5、《上海市物业收费统一发票》; 6、《上海市服务业统一发票》(万元版); 7、《上海市服务业统一发票》(十万元版); 8、《上海市旅馆业统一发票》; 9、《上海市广告业专用发票》; 10、《上海市科技专用统一发票》; 11、《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统一发票》(外商投资企业4); 12、有奖定额发票。 分局库存售罄后,不再供应以上种类的发票。 停供后,企业原使用以上第1-11种发票的,通过使用税控器开具(种类代码:22700):服务.娱乐.文化体育(电脑)或使用无奖的营业税定额发票替代;企业原使用第12种发票的,通过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(种类代码:22702):服务业、娱乐业、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(卷式)或使用无奖的营业税定额发票替代。 无奖的营业税定额发票种类包括:定额发票(壹角)、定额发票(贰角)、定额发票(伍角)、定额发票(壹元)、定额发票(贰元)、定额发票(伍元)、定额发票(壹拾元)、定额发票(贰拾元)、定额发票(伍拾元)、定额发票(壹佰元)。 企业选择使用税控收款机或税控器的,由专管员直接发放税控收款机或税控器报到通知书,并到分局发票发售窗口申请核定新的发票品种。 企业选择使用无奖定额发票的,应告知专管员后到分局发票发售窗口申请核定新的发票品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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