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:
	1、融资租赁业务;
	2、租赁业务;
	3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;
	4、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;
	5、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;
	6、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。
	 
	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	1、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;外资500万美元 
	2、注册资本符合《公司法》的有关规定;
	3、符合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;
	4、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融资租赁公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。
	5、注册资本不低于1.7亿人民币;
	6、外商投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金;
	7、拥有相应的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专业资质和不少于3年从业经验。
	 
	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应向审批部门报送下列材料:
	1、申请书;
	2、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;
	3、合同、章程(外资企业只报送公司章程);
	4、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、注册登记证明(复印件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);
	5、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;
	6、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;
	7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;
	8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	 
	在浦东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优惠政策介绍:
	2010年7月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发布了《关于浦东新区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意见》规定,只要在浦东新区设立的融资租赁企业,均享受浦东新区金融机构扶持政策。
	目前实施细则还未出台,我们根据相关资料整理的,以最后政府部门颁发的实施细则等政策为准。如下:
	1、开业奖励政策
	(1)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至5亿元人民币,政府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人民币;
	(2)注册资金5亿元人民币至10亿元人民币,政府一次性奖励1,000万元人民币;
	(3)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以上,政府一次性奖励1,500万元人民币。
	2、 财政补贴政策
	(1)注册资金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下,其实现营业收入形成浦东新区财力部分,三年内给予50%补贴;
	(2)注册资金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,其实现营业收入形成浦东新区财力部分,前两年给予100%补贴,后三年给予50%补贴。
	3、人才政策
	(1)注册资金达到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,由三会(注:银监会、证监会、保监会)资格认定的高管(融资租赁公司的高管由浦东区金融服务局认定),可享受每人住房或一次性租房补贴20万元;
	(2)由三会(银监会、证监会、保监会)资格认定的高管(注:融资租赁公司的高管由浦东区金融服务局认定),给予其当年个人所得形成浦东新区全部财力的40%作为补贴;
	(3)其他普通管理人员,给予其当年个人所得形成浦东新区全部财力的20%作为补贴。
	 
	如有办理融资租赁过程中还有更多疑问可以咨询安度企业登记:021-51087380为上万客户解决各种疑难问题